在香港注册公司,官方办理主线可分为四步:先确定公司类别及名称,再选择电子或印本方式递交成立申请,随后领取证书,最后完成实际开业通知及周年申报。两条递交通道在官费、出证时间和印本证书领取安排上有所不同。
第一步:确定公司类别与拟订名称
申请成立公司前,须先决定公司的类别,并拟定公司名称。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FAQ明确指出,名称准备的官方依据是《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指引》,同时应参阅公司注册处网站关于公司名称的常见问题。
公司类别还会影响申请表格和章程细则范本: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法团成立表格 NNC1,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 NNC1G。因此,不能只准备名称而暂不確定公司类别。
第二步:递交成立申请
选择递交通道并备齐文件
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通道:
- 通过公司注册处“电子服务网站”的电子提交服务,以电子形式递交;
- 亲自前往金钟道政府合署 14 楼收款处,以印本形式递交申请文件及正确费用。
申请文件包括:
- 法团成立表格 NNC1 或 NNC1G;
-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文本;
- 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 IRBR1。
任何人申请注册成立公司,都会被视为同时申请商业登记。因此,商业登记费及征费必须在递交成立申请时,与 IRBR1 及成立文件一并缴纳,而不是待公司成立后再单独办理。
章程细则不是指定表格
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FAQ明确回答,组织章程细则并非指明表格。章程细则属于公司组织文件,必须包含适用于该公司的法定必备条文;申请人可参考《公司(章程细则范本)公告》(第 622H 章)所载范本,其中附表 1 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、附表 2 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、附表 3 为担保有限公司。
表格与私人公司的必备条件
NNC1 或 NNC1G 必须填妥首任董事、公司秘书及注册办事处地址。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常见问题(英文版)》指出,漏填任何一项都会令表格不完整,申请会被拒绝。
私人公司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- 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;
- 必须有至少一名属自然人即个人的董事;
- 唯一董事不得同时兼任公司秘书;
- 只有一名董事时,不得委任一家以该董事为唯一董事的法人团体担任公司秘书;
- 注册办事处必须位于香港;
- 《公司条例》没有规定董事必须是香港居民;
- 公司秘书如为自然人,必须通常居于香港;如为法人团体,其注册办事处或主要办事处必须在香港。
名列法团成立表格的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,其委任会从《公司注册证明书》所述的法团成立日期起生效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)。
官方收费
申请成立一间有股本的本地公司,公司注册处费用如下;电子及印本费用均不包括商业登记费及征费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〈公司条例〉规定的主要收费》,核实日期:2026-10-05):
| 递交方式 | 公司注册处成立申请费 |
|---|---|
| 电子形式 | 港币 1,545 元 |
| 印本形式 | 港币 1,720 元 |
在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期间,经公司注册处申请商业登记的本地公司,其首张商业登记证费用为:一年证登记费 2,200 港元、征费 150 港元,合共 2,350 港元;三年证登记费 5,720 港元、征费 450 港元,合共 6,170 港元。适用费率按递交成立申请的日期厘定,登记证生效日则为公司成立日期(香港税务局《商业登记费及征费收费表》,核实日期:2026-10-05)。
第三步:领取成立证书
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FAQ所列的一般出证时间如下,核实日期为 2026-10-05:
- 以电子形式成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,一般可于 1 小时内获发电子证书;
- 以印本形式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《公司注册证明书》及《商业登记证》一般可于交付申请后 4 个工作日内发出;
- 担保有限公司的证书一般可在大约 3 个星期内发出。
上述时间均使用“一般”或“大约”表述,不等于对个别申请的保证。
需要到注册处领取的印本证书,必须由 NNC1 或 NNC1G 所述的文件提交人亲自领取,不能以邮递代替。若提交人委托他人代领,代领人须提交授权书,并在授权书内注明获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;领取时还须出示其身份证。如果提交人是公司,代领人须出示该公司的公司印章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)。
公司成立当日,已经可以查阅新成立公司的登记资料及文件影像纪录,无须等周年申报完成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)。
第四步:完成开业通知和周年申报
商业登记与周年申报是两项不同义务。
公司实际开业后,须在 1 个月内向商业登记署书面通知业务资料,包括业务描述及业务性质。通知可以采用信件,或填写税务局表格 IRBR200。NNC1 或 NNC1G 所填的拟经营业务性质不会显示在商业登记证上,也不会输送至商业登记署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》)。
本地私人公司还须每年提交 Form NAR1。申报期限是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周年日后 42 日内,并非自然年度结束后计算。NAR1 用于申报注册办事处、股东、董事、公司秘书等资料;在期限内提交,私人公司的周年申报费为 105 港元。未在规定期限提交周年申报表属于刑事罪行(香港公司注册处《本地私人公司周年申报表》,核实日期:2026-10-05)。